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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建筑工地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
作者:admin    来源:admin     发布于:2012/6/21 0:00:00
温住建发〔2012〕150号

各县(市、区)住建局、市政园林局,各有关单位:
        6月17日入梅以来,我省受暖湿气流、弱冷空气和南海低压外围环流共同影响,普降大到暴雨,部分大暴雨,局部特大暴雨,省防汛指挥部自6月18日8时30分,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。按照18日上午全省防汛视频会商会的部署及省建设厅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,根据《温州市住建委建筑工地防洪应急预案》,经研究,决定启动我委建筑工地防汛Ⅲ级应急响应,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,值班电话:88869119,各地、各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,加强值班,开展工地防汛专项检查,加强重点部位检查巡查,对地下室、临时设施、塔吊、混凝土浇筑等重要分项和设施重点检查,对低洼地段的人员疏散要有转移方案,保证信息畅通,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,并将应急响应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及值班电话报市安监站,联系人:林炼,传真:88877507。
 

 

二○一二年六月十八日

 

 主题词:城乡建设 安全生产 防汛 通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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